凤雏遗址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9-24 18:06:36

  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地方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凤雏遗址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包1(凤雏遗址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1(凤雏遗址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至磋商前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3)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至少连续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至少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税收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供应商近三年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一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7)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电子磋商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若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联系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自行办理,联系方式:(官方微信号:snca-1;陕西CA官方网站:);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的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交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